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受贿案12日开审 被控收受千万余元

发布时间:     来源:央视新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3月12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受贿一案。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6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张春义利用担任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临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山东警察学院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消防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0万余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春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总台央视记者 王成林 窦效磊)


编辑: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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