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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增强司法救助工作主动性

2020-12-10 20:04:00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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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因为只去过一次,现在回想起来检察院具体怎么走都有点印象模糊了,没想到不到一个月,你们就把司法救助金送到我父亲的病床前了。”日前,在陕西省西安市某医养结合中心内,故意伤害案被害人赵某的家属对回访的检察官说。

  今年2月,赵某由于邻里矛盾被靳某用极端手段造成大面积烧伤,赵某的一双儿女为父亲治病支出巨大,家庭不堪重负。今年4月,案件移送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赵某的儿女来到该院,递交了一份司法救助申请书。

  收到救助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及时核实了案发经过和赵某的伤情鉴定材料,历时不到一个月就为赵某办理了司法救助。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的积极意义,今年初,西安市检察院指导各区县检察院通过进一步加强完善内部案情对接,外部主动调查以及与救助金审批发放机构沟通联系机制,搭建了全程“一站式”司法救助纾困解困平台。“我们要把‘只用跑一次’变成‘一次就办好’。”该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浩告诉记者。

  同时,针对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坐等群众递交申请、坐等群众和律师提供好依凭材料、坐等审核机关将救助金批准发放“三等”情况,西安市检察院强调要改“三等”为“三要”,控申接访部门除了在窗口接待好群众申请的同时,还要深入刑检、未检、民行等部门,主动上门找案接案;要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办理,对群众不便提供的材料进行协助;要工作前移,主动向司法救助金发放机构沟通说明情况,实现一次性救助、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

  据统计,今年以来,西安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向20余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80余万元。


编辑: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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