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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开庭,被告人供述戴美甲贴片掐孩子大腿

2021-04-15 16:48:15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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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 刘瑞明)4月15日,山西“继母虐童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被告人王某蓉在看守所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受审。王某蓉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对受害者朵朵只是“教育式打骂”。

  新京报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8时30分许,朵朵坐在轮椅上被推进庭审现场。在上午三个半小时的庭审中,朵朵坐在轮椅上基本一动不动,面无表情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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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本案在朔州中院开庭审理。新京报记者 刘瑞明 摄

  庭审现场:继母承认虐待,但否认故意伤害

  检方指控,王某蓉在与朵朵共同生活期间,经常以殴打、体罚、指甲掐、扭身体隐秘部位等方式虐待朵朵。2020 年以来,王某蓉又多次对朵朵小肚子、大腿根部、会阴部等身体多部位进行扭掐、殴打,致朵朵全身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构成虐待罪。

  2020年春节后,被告人王某蓉多次使用钝性外力致被害人头部受伤。2020年5月14日凌晨,王某蓉发现朵朵昏迷,遂将其送医救治,经诊断,朵朵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大面积脑梗死。经鉴定,朵朵颅脑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

  庭审现场,王某蓉辩称,自己只是在情急之下没有控制自己的脾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虐待罪,否认对朵朵有故意伤害的行为。

  被告人王某蓉自述,她经常在睡前给朵朵讲故事,把朵朵当亲生女儿一样抚养,在朵朵的学习生活上,她都亲力亲为。

  但王某蓉也承认自己对朵朵有过多次打骂的行为,打骂的原因是“撒谎、不认真学习”,打骂的方式包括:“在她不写作业时,把作业摔她脸上,用扫炕的扫帚打她的后背、屁股。”同时,王某蓉还辩称,自己从未用手或者物品殴打过朵朵的头部。

  对于朵朵昏迷的情况,在警方笔录中,王某蓉供述称,事发于2020年5月9日。当时在山西怀仁县,王某蓉经营的美容店内,朵朵把卫生间坐便器的坐垫尿湿,于是,她用戴着美甲贴片的手扭掐朵朵的小肚子、大腿根部、会阴部周围。王某蓉供述称,当天朵朵在卫生间内摔倒,至于为什么摔倒后朵朵的手脚部位出现红肿,她并不清楚。

  5月10日,王某蓉发现,朵朵将自己的伤口用卫生纸、卫生巾包好,打开后发现,朵朵的大腿根部、会阴部周围已经开始化脓。王某蓉供述称,自己用药物给朵朵进行了擦拭。

  庭审中,朵朵的父亲刘魁风在警方笔录中提到,王某蓉对朵朵存在多种方式的虐待,包括辱骂朵朵是“贱货”,还让朵朵在沙发上睡觉,“其中有一次,她让孩子煮面片,朵朵不会煮,就把盐放少了。王某蓉就让朵朵把她的那碗面吃掉,朵朵吃不下,将面倒进了厨房的垃圾池。王某蓉发现后,让朵朵把垃圾池里面的面片捡起来吃掉。朵朵告诉我,这次后她三天都没有再吃饭。”

  12时许,上午庭审结束,今日15时许,法院将对本案继续审理。

  鉴定结果:朵朵呈“意识植物生存状态”

  4月14日,朵朵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2015年,朵朵开始与王某蓉一起生活。2020年5月14日,被继母王某蓉殴打至昏迷的朵朵,被紧急从山西怀仁市送往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朵朵头部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存在大面积脑梗死。同时,身上会阴部、臀部、双侧大腿内侧有多处皮肤破溃并伴有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贫血。

  2020年5月15日早上,继母王某蓉被当地警方传唤。2020年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待罪被山西省怀仁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2020年12月14日,山西省朔州市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被鉴定人2020年5月14日就诊前损伤导致目前意识植物生存状态,四肢有活动,但肌张力增高,不能握持,不能站立行走,造成不能自行进食,大小便、洗漱、翻身和穿衣不能自行完成,完全需要他人护理,符合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重度)。同时,被鉴定人头部损伤后意识模糊,四肢肌张力高符合相关条款中的规定,鉴定为二级伤残。

  2021年2月9日,山西省朔州市检察院以王某蓉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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