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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弋:酒驾除了“醉上加罪”,还有代价高昂“三笔账”

2021-11-29 11:33:28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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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酒后驾车害人害己、积弊已久。从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在严厉打击惩治酒驾醉驾的高压态势下,酒驾现象大幅下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成为人们共识。可总有一些人心怀侥幸,三杯酒下肚后就把“酒后不开车”抛到脑后。这样的侥幸可能会偶尔逃避查处的“幸运”,但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事实上,酒驾醉驾的后果远不止于所需承担的违法责任,还有代价高昂“三笔账”。

  首先算一算“时间账”。依据法律规定,酒驾不但要吊销驾驶证,而且再次取得驾驶证需要5年时间。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5年时间到终生不能取得驾驶证,意味着一个人将至少5年、长则一生不能再开车,这个时间代价无疑是巨大的,实在不值得。

  其次算一算“经济账”。最直接的经济代价是酒后开车受到的经济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几千元罚款是直接可观可感的经济代价,有人可能对此无所谓。可是还有更大的“看不见”的经济代价却容易被人忽视。比如,因酒驾导致5年甚至终身不能取得驾驶证,那么,如果必须要开车,只能让家人帮忙,或者花钱雇请驾驶员,这里面导致的经济代价,虽然不是直接可见的罚款,但相比几千元罚款,显然要高昂得多。

  最后算一算“事业账”。醉驾入刑后,酒后开车不再是教育了事,而是戴上手铐,担负刑责,轻则拘留,重则判刑。面对这一结果,一个人的声誉不但会受到影响,其事业发展更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如果是国家公职人员或是公众人物,由此导致的声誉和职业代价就更大。公职人员酒驾除了醉酒驾驶的处罚外,还将受到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罚;公众人物酒驾将使其公众形象一落千丈,导致其事业毁于一“醉”。即便是普通人酒驾,其单位也可能会对其进行降职、降薪等惩罚。

  除了“醉上加罪”的法律惩罚,再加上酒驾的“三笔账”,便能认清酒驾的代价是多么高昂。因此,每个开车人都应在端起酒杯前,抛弃侥幸,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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