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来源:太原晚报

  《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投资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包括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等。

  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主要包括: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等。政府投资资金按照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先报批资金申请报告并下达投资计划,事后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记者何宝国)


编辑: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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