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网/神州视窗 2021年6月25日,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岔口乡黄统领村发生一起由“三无产品”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两人严重烧伤。事发至今,伤者躺在医院无人问津,面临“无钱医治”的局面。


伤者段某明、段某英系父女关系,事发时父女俩正在自家厨房张罗做饭,被甲醇灶喷溅出来的甲醇引燃身上衣物继而引发火灾。事发时同样在家的段某强(系段某明儿子)闻讯急忙扑救。火灾扑灭后,因情况紧急等不到120,段某强便自行开车将伤者送往阳泉市阳煤集团总医院。经诊断段某明累及体表30%~39%的烧伤,二度烧伤(面部、四肢、胸背部),吸入性损伤;段某英累及体表40%~49%烧伤,呼吸道烧伤,头颈、腹壁、肩和上下肢二度烧伤。
事发后,段某强拨打119消防报警电话并委托查明起火原因,根据消防队出具的起火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属甲醇灶喷溅引发的火灾。
那么这起事故究竟是人为操作失误还是甲醇灶质量存在缺陷引起的呢?段某强告诉本网工作人员,该甲醇灶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三无产品”。由于起火的甲醇灶已经被消防队拿走检测,段某强从领居家借到了一个尚未拆封的全新甲醇灶。
该产品箱体上未标注生产厂家、厂址及品牌等信息,拆箱后,箱子内部未附带合格证、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产品必须有中文厂名、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等等。但该产品上述各项尽皆全无。
那么这些“三无产品”是从哪里来的呢?这缘起于2020年的一次村委会采购。
根据调查显示,2020年9月,现任村委会书记兼主任王艳明以每套300元的价格,从平定县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赵某荣处采购了185套甲醇灶并分发给村民,共花费55500元。有村民反映,村委会分发甲醇灶是为了响应国家“煤改”政策,减少污染。但这次采购回来的甲醇灶由于无产品说明,无使用方法,只能由村民自行安装、使用,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有些村民在使用过程中也曾发生过漏液,起火等事件,所幸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但每次做饭也都小心翼翼,惶恐不安。6月25日发生烧伤事故后,岔口乡政府方才下达通知告诫村民不得再使用该甲醇灶。
事故发生后,段某强也曾向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反映该“三无产品”,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报后,对该甲醇灶进行了鉴定,并对《岔口乡黄统领村起火甲醇灶市场准入认定的申请》进行了回复,回复声明称不能直接判定该产品是否合格;国家目前无甲醇灶具的强制性标准,企业的标识未标明企业的执行标准,所以无法对该甲醇灶具进行检验。

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李局长告诉本网工作人员,局里已经对销售此产品的赵某荣进行了询问笔录,但目前只知道该产品是由赵某荣从某网购平台购买。根据追查汇款流向及快递路径,已基本确定该生产厂家在浙江省境内,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向浙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协查函,正在等待对方回复。下一步,县局将会对赵某荣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那么,赵某荣销售给黄统领村委会的这些甲醇灶金额已达到55500元,是否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呢?李局长解释称,由于甲醇灶目前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所以无法认定该产品是否为伪劣产品,并建议当事人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
从6月25日事发至今已过去30天,目前,段某英暂时已脱离生命危险,而段某明仍躺在重症监护室,医院曾一度给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据悉,截至目前,治疗费用已高达40余万元。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段某强数次给村支书王艳明打电话,但王艳明一直推脱购甲醇灶是村委会集体行为,与他个人无关,而对生产厂家的追查又毫无进展,维权似乎陷入了瓶颈。7月23日,医院又通知家属缴纳治疗费用,但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似乎已经掏无可掏、借无可借了。据医院称,后续的治疗费用仍需约100万元。
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查清事实真相,落实责任主体,尽快给伤者家属一个交代,本网也将会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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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