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拟明确医师公共场所自愿施救不担责

发布时间:     来源:新华社微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3日介绍,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医师法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充实对医师的保障措施,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参加医疗风险基金。(记者罗沙)


编辑:高燕

相关推荐Related

返回栏目>>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PC版

联系电话:010-68883500      联系邮箱:dd64100777@163.com

记录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20-2050 by rmfz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公网安备 22010602130078号 沪ICP备2020032314号